琼卫办妇社发〔2011〕5号
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
关于举办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预防艾滋病、
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县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卫生局,洋浦社会发展局,省妇幼保健院、省皮防中心、省疾控中心:
为进一步落实《海南省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》(琼卫妇社[2011] 10号),有效推动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,我厅决定于3月31日~4月2日举办全省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县级师资培训班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(一)2011年全省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启动。
(二)全省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师资培训。
二、培训时间
3月31日下午报到,启动仪式于4月1日上午举行,下午离会,师资培训班4月1-2日进行。
三、会议地点
湘天源温泉大酒店(海口市龙昆北路9-1号,原华天大酒店,酒店电话:66795555。)
四、参会人员
1、省妇幼保健院、省皮肤病医院分管领导各1人;
2、省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专家组专家代表;
3、8个艾滋病综合示范区(名单见后)卫生局局长;其余各市县卫生局分管局长各1名。(注:4月1日下午离会)
4、每市县师资5名。妇幼保健机构、皮防机构项目负责人各1名;妇幼保健机构、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各1人,妇幼保健机构信息管理负责人1人。(注:4月2日下午离会)
五、其他
(一)培训班由省妇幼保健院承办,食宿费由培训班承担,交通费自理。
(二)参加师资培训班人员可获得省级I类学分5分(琼卫继教2011-66号)。
(三)请各地以市县为单位于3月28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或E-mail至省妇幼保健院项目办。
(四)请参会代表携带身份证,以便安排住宿。
联系人:黄翠敏、卓怀精
联系电话:36689152 18689856320
传真电话:36689213
E-mail:bjy0898@163.com
附件:1. 海南省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名单
2. 海南省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技术
指导小组
3. 会议回执
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
附件1
海南省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名单
省份 | 中央重点 建设示范区 | 中央与省(区、市)共建示范区 |
数量 | 示范区名称 | 数量 | 示范区名称 |
海南 | 1 | 乐东县 | 7 | 东方市、临高县、琼海市、 文昌市、万宁市、澄迈县、 儋州市 |
附件2
海南省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
技术指导小组
组 长: 吴桂珠 省卫生厅妇社处 处 长
副组长: 刘 巧 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书 记
潘文利 省卫生厅妇社处 副 处 长
樊利春 省妇幼保健院 副 院 长
何启亚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防所 主 任
组 员: 唐落韵 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 主任医师
王 洁 省妇幼保健院检验中心 主任技师
裴东怒 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防治科 主任医师
劳海红 省妇幼保健院妇保科 副主任医师
陈惠丽 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
羊 玲 省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 副主任医师
黄翠敏 省妇幼保健院项目办 副 主 任
谢慧颖 省卫生厅妇社处 副主任科员
附件3
会 议 回 执
注:请在备注栏标明参加县级师资培训人员。
(共印25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