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琼卫办妇社发〔2011〕6号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卫生局,洋浦社会发展局,省农垦总局卫生局,省直属各医疗卫生机构:
为贯彻落实卫生部《新生儿疾病管理办法》,部署全省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,按照卫生部《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》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,我厅决定于4月25日-28日举办全省2011年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启动会暨新技术培训班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(一)2011年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和听力筛查启动
总结2010年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,启动2011全省新生儿免费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。
(二)新生儿免费听力筛查方案
(三)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培训
1、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意义、方法及法律支持;
2、新生儿疾病筛查常见问题及处理;
3、苯丙酮尿症治疗常规及进展;
4、甲低治疗常规及进展;
5、新生儿疾病筛查标本采集要求;
6、遗传代谢病与筛查;
7、常见新生儿遗传代谢病鉴别;
8、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;
9、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及使用;
9、听力筛查技术及实施方案。
二、培训时间
2011年4月25日下午报到,启动仪式于26日上午举行,下午离会;技术规范培训班于26日至27日进行,28日离会。
三、培训地点
海南大酒店(海口市海府路51号,前台电话:36609908)。
四、参会人员
(一)各市、县、自治县卫生局、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分管局长,洋浦社会发展局分管领导,海南省军区、海南武警总队卫生处分管领导各1名。(注:4月26日下午离会)
(二)全省各级医疗助产单位分管院长、各市县妇幼保健院(所)院(所)长。(注:4月26日下午离会)
(三)各市县技术骨干:开展(或拟开展)新生儿疾病(包括听力)筛查的各级医疗助产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;市县妇幼保健系统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管理人员;各医疗助产机构妇产科、新生儿科、负责新生儿听力筛查耳鼻喉科医生、护士或检验科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人员各一名参加。
(四)参加培训学员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6学分(项目编号:琼卫继教2011-70号)。
五、收费标准
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,交通费、住宿费自理。
六、联系方式
省妇幼保健院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(海口龙昆南路15号)
联系人:王 洁 黄慈丹
电 话:66533515 36689250 手机:13807652278
传 真:36689190 Email:hnxsh3156@sina.com
由于房间有限,请务必于4月20日前将参会、参训回执寄/传真到省妇幼保健院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。
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
抄送:海南省军区、海南武警总队卫生处,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。
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1年4月13日印发
(共印100份)
医院总机
0898-62827425 (24小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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